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国培计划”——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机构:
为做好我市2024年“国培计划”——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新时期“国培计划”实施要求和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现就做好2024年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本次培训分三阶段进行,共30天。其中:
第一阶段培训时间:9月25日—30日,10月8日—11日(9月24日15:00—18:00在西南大学心理学部报到)。培训地点:西南大学心理学部。
第二阶段10月份、第三阶段11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
(一)推荐条件
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符合A证培训对象条件的重庆市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指导中心成员、各区县心理健康教研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二)名额分配
2024年“国培计划”——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能力提升计划集中遴选学员50名,具体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推荐程序
1.加强宣传,积极申报。各区县要广泛宣传“国培计划”的重大意义,公示2024年“国培计划”——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培训项目和遴选条件,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序组织推荐遴选工作,要优先推荐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和较高专业发展积极性的教师参加培训。
2.区县审核,按时提交。各区县要按照推荐条件和名额分配,遵循公开推荐和公正选拔原则,对学校推荐的参训对象严格审核,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培训对象推荐表(附件2)及培训对象推荐名册(附件3)的电子件发送至cqsjkyjks@126.com,培训对象推荐表(纸质盖章版)由学员在培训报到时交培训承担单位。
3.市级审批,公布确认。市教科院所将对各区县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训学员名单。
三、其他事项
1.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进行遴选,确保选送学员质量。
2.加强参训保障。各区县要协调好参训学员工作安排,支持并督促学员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本次培训不收取学员任何费用,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培训费、教学资源费等由国培专项经费解决,往返差旅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3.严格学员管理。认真贯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质量的通知》(渝教师发〔2020〕1号)精神,项目承担机构要加强学员培训期间的管理工作,对学员学习态度、培训成效、实践应用等进行全面评价,相关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对无故不按时参加培训以及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参训学员要及时退回,被退回的参训学员3年内不得参加国培和市培项目。学员所在单位要加强对参训学员的考核管理,将教师参加培训情况与教师年度考核等挂钩,确保参训教师积极、主动、有效参加培训。
为加强联系、便于沟通,请参培人员及时加入qq群:526143391。
联系人及电话:教科院健康所李清华,15823651213。
西南大学心理学部卢婷,17779386398。
附件:1.重庆市2024年“国培计划”——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培训名额分配表
2.重庆市2024年“国培计划”——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培训对象推荐表
3.重庆市2024年“国培计划”——重庆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培训对象推荐名册表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